资讯:刺耳的摩托轰鸣声“惊”了多少人 记者调查摩托车“炸街”扰民问题

● 有些车主为了让摩托车发出刺耳的轰鸣声,达到风驰电掣的拉风效果,通常会加装扩音设备,对车灯、车辆排气管等进行非法改装,不仅会造成安全隐患,还会带来巨大的噪声污染

● 未经申请登记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修改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都属于非法改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多地公安交管部门对摩托车改装引发的噪声扰民问题高度重视,除了加强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以外,有些地方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及网络平台,广泛收集线索,严厉查处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记者 张守坤

来自广东汕头的肖逸(化名)这两个月来一直都睡不好觉,“经常夜里一两点会被一阵阵刺耳的摩托车轰鸣声惊醒,有时候是一辆,有时候是很多辆,感觉在飙车,一‘轰’而过。”肖逸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炸街”飙车既扰民又影响交通安全,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

肖逸的遭遇并非个例。在社交平台,有许多人抱怨常因摩托车“炸街”而从睡梦中惊醒。据统计,今年以来,仅天津市和平区就依法查处摩托车闯禁行、“炸街”等违法行为205起。

据了解,这些摩托车为发出刺耳的轰鸣声,达到风驰电掣的拉风效果,通常会加装扩音设备,对车灯、车辆排气管等进行非法改装,造成安全隐患。

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竞速行为有何危害,如何进行有效治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违法改装飙车竞速

既危害安全也扰民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王红(化名)向记者抱怨道,今年9月份以来,在东四环附近、朝阳北路上,从下午5点到凌晨2点,常有摩托车“炸街”。有时候在路上开车遇到这些“炸街党”,还会被他们疯狂的追逐竞驶闹得胆战心惊。

“总算理解为什么有人那么不喜欢摩托车了,冷不丁突然来一脚,声音大得心脏病都能吓出来。”王红说,她已经报警并且通过12345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这些“炸街”行为。

除了“炸街”,还有“跑山”(驾驶摩托车跑山路)。因山路环境复杂,稍微判断错误就可能会发生危险,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导致车毁人亡。今年8月20日至21日,北京市门头沟山区道路连续发生两起摩托车“跑山”事故,其中一起撞车事故导致骑行人当场死亡。

家住天津市静海区的李升(化名)是一名摩托车“发烧友”,但他对于摩托车“炸街”行为却十分厌恶,因为少数违规的骑手会给他们这些正规爱好者和大量靠摩托车出行的人带来很多负面评价。

“我在摩友圈待了十多年,认识很多摩托车爱好者,没有一个骑手会在城市道路上把车骑得飞快,更不会在深夜使劲轰油门。”李升说,这些在马路上飙车,尤其是深夜“炸街”的人,很多都是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为了过瘾的小伙子,他自己也曾见到过夜里“炸街”的“鬼火少年”:“有时候自己骑行时,旁边突然窜出来一辆速度极快的摩托车,一溜烟就不见了,这样非常不安全。”

为了更快的速度、更响的轰鸣声,追求刺激,摩托车“炸街”往往还伴随着另一种违法行为——摩托车非法改装。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未经申请登记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修改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都属于非法改装。

广西百色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许安华介绍说,现实中有很多常见但实际上是非法的摩托车改装行为,如拆除反光镜,加装前后保险杠、炫酷的灯具等,改变轮胎规格、轮毂规格,改变车辆悬挂结构(前启车架、减震系统),改变排气管尺寸,更换发动机(电机)、变速器以及刹车系统等都属于非法改装。这些非法改装可能会影响车辆的行驶舒适性、稳定性和转向性能,容易造成行车事故。

天津市蓟州区的赵东(化名)是一家摩托车维修改装店的老板,他告诉记者,摩托车改装稍不留神就会违规:“比如改装轮胎,只可以更换轮胎牌子,不能更改轮胎的原厂尺寸,150(宽度150mm)后胎改160就不可行。改装车身颜色和版画,超过原车面积的30%需要去车管所备案。改装大灯,不能改得特别亮,也不能加颜色和爆闪功能。加装护杠、手机支架、边箱尾箱等是违法的。”

“我和摩友出去骑行都是选择路况好、车少的线路进山或者在城市周边,绿色出行安全骑行。”李升说,摩托车主不改排气管、过居民区控制转速、上街时间别太晚,基本上都能够得到他人理解,摩托车骑行不是纯粹地追求速度,更不是非法改装、“炸街”,而是为了更亲近地感受生活、发现身边美好的事物。

噪声污染引发众怒

警方开展专项整治

除了给道路安全带来隐患外,摩托车非法竞速、非法改装还会带来巨大的噪声污染。

山东济南交警的分贝实验表明,在5000转速下,配有原厂排气管的摩托车产生的噪声在77分贝至80分贝之间,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所产生的噪声则达到90分贝。人如果长时间处于85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中,可能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神经衰弱,引发头痛、睡眠质量变差、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等,还可能会影响消化系统,导致胃肠功能紊乱,表现为食欲缺乏、恶心、胃排空减慢等。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如达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标准,则属于交通运输噪声。对此,辖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公安交管部门应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来超说。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伟告诉记者,现实生活中,摩托车行驶产生噪声的主要原因有两种:一种是一些合规的摩托车自身排量大、功率高,正常行驶也会产生较大声音,如果加速飙车或者夜间快速驶过安静的居民区,声音自然会比较刺耳;另一种是一些摩托车车主故意将摩托车发动机、消声器、排气管等进行改装,使摩托车在加大油门竞速行驶时产生极大噪声,从而产生炫酷、拉风的感觉。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摩托车噪声往往都伴有闯红灯、超速、违法变道等违法行为,特别是一些违法改装摩托车“炸街”飙车的行为,对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都有重大隐患,需要加强整治。”刘志伟说,噪声与违法改装属于两个不同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要避免:因为车辆没有改装,而对其造成的噪声行为不予处理,或仅查处车辆非法改装行为而忽视噪声问题。

实际上,针对群众厌恶的“炸街”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特别是夏季以来,“炸街”行为高发多发,不少地方都开展了“炸街车”专项整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陕西西安交警对群众举报、路面巡查等渠道收集的线索进行研判,将掌握的摩托车聚集地、夜间飙车多发路段、摩托车修理厂信息图像化处理,形成“一网两图”(即飙车、“炸街”多发路网、摩托车聚集地点位图、摩托车修理厂点位图),对“炸街车”违法行为进行精准管理、精准打击。

在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江苏南京交警近期启用了“超大排气噪声机动车记录系统”,借助科技设备精准搜集线索和证据,对嫌疑车辆开展全覆盖追查追处,加大对轰鸣“炸街”违法行为的常态整治力度。

源头治理炸街行为

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如何有效解决摩托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问题,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刘志伟认为,应在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摩托车合法改装及非法改装的界限。

“现行的法律法规,虽明确规定了依法应进行变更登记的改装和无需变更登记的合法改装,但当公众面临一种现实改装行为时,仍无法具体判断是否属于合法改装的范围。而且我国目前对于机动车的各项法律法规均倾向于针对四轮机动车,对于摩托车的相关规定更多是套用四轮机动车的相关内容,使得摩托车车主及公安交管部门在适用法律法规时出现法律依据不明、缺失等困难。”刘志伟说。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关注摩托车非法改装、非法竞速等问题。

许安华说,百色充分发挥交通管理合成作战中心的作用,加强学校周边道路的视频巡查,强化对重点人员的分析研判、精准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累计通报未成年人交通违法36次758人次,开展未成年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打击18次,查获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电动车211台、摩托车132台,“警校家”联合惩戒共计36次,1000多人次受教育,年内实现未成年人死亡交通事故零发生。

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帅智国告诉记者,针对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德州交警对“飙车族”“炸街党”开展了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查获摩托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18起,查处摩托车其他各类违法行为4182起。通过集中查纠重点违法行为,教育震慑一批违法飙车驾驶人,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其中关键点就在于通过严查严处,教育违法行为人,警示其他摩托车驾驶员。

此外,多地公安交管部门对摩托车改装引起的噪声扰民问题高度重视,除了加强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以外,有些地方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及网络平台,广泛收集线索,严厉查处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为深层次预防和治理摩托车非法竞速、非法改装问题,许安华说,在整治过程中,对查处的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五个一律”开展联合惩戒教育。“五个一律”,即一律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在法律框架内对其顶格进行行政处罚;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依法处罚,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力度;一律开展警示曝光,强化校园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对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一律吊销其驾驶证。

董来超认为,还应加强源头治理,将非法提供改装摩托车服务的企业纳入惩治的范围,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采用完善制度、数据监管、人员培训、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使非法提供改装摩托车服务的企业合规经营,从而实现摩托车非法改装的源头治理。

帅智国说,除了公安交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加强专项整治外,还要做好舆论宣传,鼓励群众参与非法改装车举报监督,充分发挥宣传助战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全民参与的严管震慑声势,扩大专项整治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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